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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

绥化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0-02-24 17:05 点击:

绥化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教疫指函〔20201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发生疫情,越要注意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决胜期和毕业生就业关键期,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发挥二级学院就业主体作用,在保障毕业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前抓早,提前谋划,压实责任,全力保障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局稳定。

二、加强就业指导服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有力保障

1.建立校院二级咨询体系。建立“校院”二级就业咨询服务体系,推行就业咨询 “不见面”服务。学校已经设立线上就业咨询热线(电话、微信、钉钉咨询:15145561170 QQ咨询:616002111),及时解答各二级学院和毕业生的就业咨询。各学院要分别设立就业咨询热线,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回应本学院毕业生咨询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时解答不了的通过学校咨询热线咨询。

2.强化网络就业指导服务。各学院要转变就业指导方式,将就业指导工作由线下向线上移植。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的作用,利用QQ、微信、钉钉等网络平台,围绕简历诊断、求职规划、心理疏导、政策解答、求职推荐、保障服务以及如何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念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个性化精准指导,帮助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就业。

3.开展学生就业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强化网络招聘规范及管理,严格审核工作岗位信息,重点审核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用人单位资质。同时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安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增强就业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密防范招聘陷阱、就业欺诈、“培训贷”、传销等违法行为。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学生就业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尽早化解,确保就业安全,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4.就业指导课停课不停学。学校制定了就业指导课课程预案,积极整合网络就业指导课程资源,如果确定316日不能开学,从32日开始,将采用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方式进行教学。疫情控制期间利用智慧树平台进行网络教学,学校正常开学后转为课堂教学,请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做好网络授课准备。

5.推进注册就业平台工作。省教育厅将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举办分层次、分类别的网络招聘会,并要求2020届毕业生必须全部注册就业平台。为使毕业生能及时共享平台推送的招聘会信息,学校已经两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注册就业平台工作。截止到223日已有2348名毕业生完成注册工作,仍有部分毕业生未注册。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未注册的毕业生尽快注册,务必于310日前完成,具体绑定流程请参照招生就业处陈黎明老师2020111日发布的“关于2020届毕业生注册就业平台的通知”。

6.延长档案在校保留期限。对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其户口、档案可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创新就业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网络校园招聘活动

1.建立学校、学院、家长、毕业生、用人单位“五位一体”就业联动机制。学校会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收集招聘信息,并及时推送给各学院,各学院要通过QQ、微信、钉钉等网络平台推送给毕业生及家长。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教职工、校友等多方资源,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用人单位数据库,倡议用人单位积极开展线上招聘、线上面试、线上签约等活动。各学院要对毕业生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建立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台账,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心态、就业方向和就业现状,做到精准施策。各学院要定期与毕业生家长沟通,倡议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毕业生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念,督促毕业生积极参加网络招聘。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学校、学院、用人单位、毕业生、家长“五位一体”就业联动机制,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

2.举办“网络招聘活动月”系列招聘活动。为了促进毕业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高效就业,学校将在三月份组织“绥化学院网络招聘活动月”活动,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在活动月期间,学校除时时向各学院推送就业信息外,拟在三月中下旬举办一次大型网络招聘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学院也要积极通过多渠道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现状和招聘需求,广泛收集招聘岗位信息,向毕业生推送真实、完整、有效的招聘信息,并至少举办一次网络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

四、实行每周上报制度,确保我校就业工作推进有力

为了加大我校就业工作的推进力度,学校实行就业工作推进情况周报制度。各学院每周填写“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周报表”(附件1和“二级学院毕业生签约情况周报表”(附件2,详细报送招聘信息推送、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就业率等工作,每周五1500前报送到招生就业处陈黎明老师的微信里,首次上报时间为228日(本周五)。各学院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招生就业处汇总后报送主管校领导,有针对性督促落实。

 

 

附件1: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周报表

附件2:二级学院毕业生签约情况周报表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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