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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报

绥化学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20-02-05 16:49 点击:

绥化学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教疫防指函【20202号)要求,全力遏制疫情蔓延,避免公共场所人员交叉感染,确保毕业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合理规划和安排就业事宜,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延期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 (含用人单位宣讲会),严禁赴省内外开发走访就业市场,各项活动启动时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关于国考、省考、考研复试等招聘活动的相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名毕业生,避免毕业生提前返校。

三、省教育厅将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开设市地人才招聘、企业招聘专栏,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建功龙江大学生凝聚行动”等分层次、分类别的网络招聘会,届时学校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为使毕业生能及时共享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送的平台网络招聘会信息,各学院要创造条件,积极组织2020届毕业生微信绑定“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工作,务必310日前达到毕业生绑定率100%。具体绑定请参照招生就业处陈黎明老师2020111日发布的“关于2020届毕业生注册就业平台的通知”。

五、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教职工、校友等多方资源,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邀请各用人单位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毕业生宣讲、收取简历和进行远程面试,并及时通过QQ、微信等媒体平台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

六、各学院要根据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数据报送等工作。可采取先收集签约协议书电子档,待疫情解除后再集中收集纸质协议书的方式进行,做到防疫就业两不误。

七、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寝室导师等各方面的作用,密切掌握当前毕业生的思想动态,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工作,帮助毕业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引导毕业生以积极的心态、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

 

 

招生就业处

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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