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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毕业生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8-29 14:46 点击:

关于评选2017年毕业生创业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为激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现自我人生价值追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在毕业生中开展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标准

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以团队或个人进行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创业奖学金不分等次,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4.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二)具体条件

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团队申报创业奖学金,须由创业企业法人作为申报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项目运行良好,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带动就业效果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业经历有代表性,在青年自主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和社会公认,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3.拥有创新成果或专利,商业计划书完备,有完整的创业团队,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

4.获得省、校级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或获得政府资助、风险投资的;

5.获得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荣誉,有明确的创业实施计划。

三、评选程序

1.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送交所在院(系)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发布表彰奖励文件;

4.学校将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由学校领导办法奖励证书,奖学金由财务部门发放至学生建设银行卡中。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1.《绥化学院毕业生创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

3.公司营业执照;

4.《创业项目计划书》;

5.申请人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或其它有效参考材料等;

6.创业大赛获奖证书;

7.企业获得相关投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各院(系)需将创业奖学金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中心306办公室,同时由各院(系)统一填写上报汇总表(附件2),并需提交各类文本的电子件或扫描件。

五、时间安排

1.学生材料申报:613日—614

2.各院(系)报送材料:614

3.学校组织评审:615

4.学校名单公示:616日—618

5.表彰奖励:619-620

六、相关说明

1.高度重视。各院(系)要深刻领会创业奖学金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各院(系)要规范审核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准确、及时、规范报送。

3.加强宣传。各院(系)要充分发挥创业奖学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塑造优秀创新创业典型,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促进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稳步实施。

附件:1.创业奖学金申请表

2.创业奖学金汇总表

201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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