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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关于颁发2015—2016学年度学生奖学金的决定

发表于: 2018-08-29 08:22 点击:

关于颁发20152016学年度学生奖学金的决定

绥院学发〔201537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绥化学院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绥院政发〔2013156号)和《绥化学院学生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绥院政发〔2013155号)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本人申请、班级评测、院系推荐、学校审核,决定授予李金龙等15名学生国家奖学金(每人奖金8000元)、王芸等334名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奖金5000元)、武一等2477名学生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每人奖金2000元、二等每人奖金1000元、三等每人奖金500元)、教育学院胡珊珊等102名学生和电气工程学院第二届国际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大赛全国一等奖团队等88个团队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见附表)。

学校希望获奖学生戒骄戒躁,积极进取,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让创新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创业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各院(系)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获奖学生事迹宣讲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青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让青春年华焕发绚丽光彩。

附件:1.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3.学校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4.学校单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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