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本站首页 >> 学风建设 >> 正文
学风建设

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8-28 17:10 点击:

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学年先进集体及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团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工作要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完善共青团育人体系,激励在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深入推进我校基层团组织学风建设,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校团委决定对2014-2015学年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范围包括各院()团总支、团支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及社团指导教师。

二、评选内容

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

个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标兵

三、评选名额和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若干)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

2、结合专业特色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对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组织指导有力;

3、基层组织建设上有新思路、团员培养上有新办法、基础文明养成上有新举措,传承校园文化、加强文明创建和增加对学生生命观教育;

4、学风建设上有新进展、新媒体建设上有新突破;

5、在学生寝室、教室等学生活动场所的文明创建方面有新思维。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若干)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

2、团员和党员数占支部总人数95%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占总人数70%以上;

3、支部学习风气好,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突出,课堂出勤率高;

4、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业余科技等活动,学生创造能力强;

5、按照要求开展团日活动,并起到良好效果;

6、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在各级各类活动(竞赛)中获奖数目较多;团支部与班委会团结协作、工作得力;

7、积极踊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

8、本支部如有一名同学违纪或未修满该阶段学分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优秀社团(不限)

1、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活动规模和效果较为突出;

2、自觉服从校团委及所在团总支指导,引导青年团员开展积极向上的各级各类比赛和展演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活动有记录;

3、在大学生社团文化展演中表现突出,在广大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和吸引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构建社团自身文化。

4、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无不良记录。

(四)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不限)

1、关心社团发展,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

2、积极指导带领社团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竞赛及活动,并能够取得相应成绩;

3、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4、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

5、已指导该社团进行活动一年以上(含一年)且社团团员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受过任何处理和处分。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院系总人数的0.5%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

2、关心国家大事和国际时事,积极上进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违纪并修满该阶段学分;

4、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活动,发挥组织协调和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倡导网络文明建设,自觉投入到网络新媒体建设队伍之中。

(六)青年志愿者标兵(院系总人数的0.5%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对志愿活动充满热情,对志愿者精神有深刻理解,勇于参加社会实践;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累计社会实践次数不少于10次;

5、积极参加我校“五个关爱”校园文化活动,并取得特殊成绩;

6、积极参与并实施“星光计划项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四、评选办法

1、各团总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相关要求自行推荐、申报;

2、由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先进集体项目在本单位近1年内发生过群体事件或安全事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要加强对受表彰个人和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4、各总支于2015424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分类整理后发至345342515@qq.com邮箱,纸质版送至学生中心306赵天乐处。

 

 

 

共青团绥化学院委员会

2015420


版权所有CopyRight:绥化学院 地 址:绥化市黄河路18号    邮编:152061 网站开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黑ICP备05005341号-1

  黑公网安备 2312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