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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绥化学院2016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发表于: 2016-03-18 00:00 点击: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16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计3人(其中2男、1女)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需于14-29日按照《绥化学院2016年招聘方案》要求,填写《绥化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材料一并发送至shxyrsc@126.com电子邮箱。

2、资格审核。由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并形成初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转递到学生工作部(处),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纪检监察处联合组成的现场资格复核组于328日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复核考生须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个人简历、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1)、(2)、(4)中的复印件须与(3)、(5)的所有材料装订递交,由我校人事处存档。

复核时间:20163289:30-15:30,地点:绥化市黄河南路18号(绥化学院学生中心306室)。

3、打印准考证。考生资格复核通过后,持资格复核审核表、2张本人一寸证件照到学生工作部(处)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适当缩减招聘人数。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有关要求,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方面,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核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热点、法律、公文写作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围绕辅导员岗位命题。笔试时间为329日上午8:3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地点和时间。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如有放弃面试情况出现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面试包括案例分析必答题和考官随机提问两部分。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实习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人事处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实习考核。体检通过后,入选者须到学生工作部(处)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实习考核,对于实习期间明显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绥化学院人事处(04558301051   李老师

绥化学院学生处(04558301040   孙老师

 

附件:绥化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绥化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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