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共绥化市委印发了《中共绥化市委关于表彰奖励2021年度工作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定》,我校再次获得驻绥中省直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绥化学院面对龙江经济振兴和绥化市经济转型发展需求,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强化服务理念,认真谋划,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专业建设、服务地方发展平台建设、校政企共同体建设、服务地方主导产业支撑能力、帮扶共建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实施“社会服务工程”过程中,54名科技特派员融入乡镇振兴,共开展科技培训24场次、培训530人次,推广新技术、新成果11项,帮助农民解决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储存、加工等技术问题32个。在开展党建帮扶共建过程中,与北林区居民小区结对子,指导老旧小区建立网格党组织,协助开展综合整治改造;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选派3名干部到庆安县同乐镇、肇东市五站镇等地挂职,选派68名师范生到乡村中学“顶岗支教”。在望奎疫情期间,为支援绥化抗击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
绥化学院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学校工作,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良好的党建工作为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自奋蹄。今后,绥化学院将继续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力度,与绥化市不断开展广泛的校政企合作,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也要立足“寒地黑土”区域化经济发展,积极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为支持龙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