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每包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按80%收取,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 ①户名:黑龙江省汇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③账号:23050186675100000237,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重新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0.076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